一名住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男子,在躲避警方追緝時,竟棄他 19 個月大的女兒於著火車輛上而不顧,最後被判處 28 年徒刑。
來自南卡州斯帕坦堡(Spartanburg)的 28 歲嫌犯諾曼(Imhotep O. Norman),於週二被正式判刑。
這起事件發生於 2019 年 4 月,當時員警試著在 14 號高速公路上要求超速的諾曼停下,而且當時諾曼的車子還在冒著火焰和煙霧。結果,諾曼反而開車橫越了高速公路的中隔島,開入 85 號州際道路。
員警將他逼到州際道路的右線,諾曼便跳離燃燒中的車輛逃跑,還在途中丟掉了一個裝有非法藥物的背包。
消防人員在撲滅車輛火勢後,發現了諾曼女兒的屍體,確認她因為燒傷和一氧化碳中毒而死。而諾曼則在逃入森林幾小時後被逮捕,並說他以為追捕他的員警會拯救他的女兒。
諾曼最後對於謀殺、並未在警車鳴笛時停車,和多項非法藥物罪行都一概認罪。他必須服刑滿總刑期的 85%,才有機會假釋。
資料來源:ABC News-Father gets 28 years for leaving girl to die in burning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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