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於週三成了全美第一個立法保護居民不會因為髮型而受到歧視的州。這項「SB 188」法律,將會保護個人不會因為髮型,像是爆炸頭(Afors)、雷鬼頭(dreadlocks)或是玉米壟(cornrows)等,而受到雇主或學校的懲處。
去年夏天,佛州一名 6 歲小男童才因為頭頂著雷鬼頭,而被禁止進入學校。「都到 2019 年了,還有小孩會因為髮型而無法受教育,是一件很瘋狂的事情。」男童的父親批評。由於學校不願改變相關政策,男童最後選擇了轉校。
今年稍早,紐澤西高中的摔角選手安德森(Andrew Johnson)也因為髮型不符規定,而被迫在場邊剪掉雷鬼頭的辮子,才能繼續上場比賽。(延伸閱讀:種族歧視?高中摔角選手被迫當場剪掉雷鬼頭)
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律師歐康塔(Patricia Okonta)表示:「加州的法律傳遞了一個重要的訊息,表明有關髮型的歧視政策不應該再被容忍。這項法律可以成為其他州的典範。」
「長久以來,我們自然的髮型都被和凌亂、不乾淨或不專業等詞連結在一起,這種現象應該要獲得處理。讓人們可以以他們想要的方式留自己的頭髮,不應該是個問題。」歐康塔說。
而提出這項法案的參議員米切爾(Holly Mitchell)也表示,她的初衷只是簡單地想避免有色人種成為「歐洲中心(Eurocentric)審美及專業觀點的受害者」。許多人甚至因為必須放棄本身的自然髮型,而得使用化學頭髮軟化劑或燙髮,並因此面臨頭皮灼傷及落髮的問題。
資料來源:USA Today−Dreadlocks, cornrows and other natural hairstyles now protected under Californi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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