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20日,駐紐約辦事處長徐儷文代表台灣交通部與紐澤西州車輛管理廳廳長 Sue Fulton 簽署互惠核發駕照備忘錄,兩邊的民眾可免筆試、路考互換駕照。
該備忘錄是紐澤西州與外國政府簽訂的第一個駕照互惠備忘錄,簽署後即刻生效。而此備忘錄也是2019年繼明尼蘇達州、美屬維京群島及印第安納州簽署後,第4個與台灣簽署駕照互惠協議的美國州政府。
根據備忘錄,凡年滿18歲、持有中華民國有效的普通小型汽車駕照,現居紐澤西州並持有美國有效居留簽證的民眾,依紐澤西州車輛管理廳有關「六點證明文件(6 Points of ID)」規定備齊文件與費用,至紐澤西州各州監理所即可換發紐澤西州駕照。基於互惠原則,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的紐澤西州居民也可提供相關文件至台灣辦理駕照。
另外,因中華民國駕照未明列有效期限,故紐澤西州要求臺灣人民申請該州駕照時,須提供「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及中華民國駕照英譯本,相關文件日期需為申請者抵達美國前 1 個月內或入境美國後的日期,紐澤西州核發新駕照後將歸還申請者原有駕照。
臺美簽署駕照互惠協議至今已超過15,000位民眾使用。有關免試換照的最新消息及相關資訊,可至台灣外交部網站首頁的「全球免試申換駕照專區」查詢。
資料來源:我國與美國紐澤西州簽署駕照互惠備忘錄
留言
(Visited 271 times, 1 visit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