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佛州Marjory Stoneman Douglas高中發生槍擊案,17人死亡。
這星期一,佛州參議院以20比18通過一項槍枝管制法案,增進校園安全並限制槍枝購買。不過,該法案並未能完全掃蕩槍枝且有其他爭議。
該參議院法案7026,被命名為「Marjory Stoneman Douglas高中公共安全法案」,將提高購槍的年齡門檻,從18歲調升至21歲;在購槍前須有3天的等待期;並禁止販售或擁有「撞火槍托(bump stocks)」,這是一種能改造半自動槍械的合法槍托,能讓槍枝發射得更快。
然而,該法案並沒有「禁止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註1)」,這是許多帕克蘭學生積極推動的。
此外,法案中包括了具爭議的自願性「學校元帥(school marshal)」計畫,預算6千7百萬美元,學區能允許某些職員攜帶隱藏性武器(concealed weapon)到校園,前提是須有132小時的槍枝訓練,及12小時的多樣性訓練。
由於佛州眾議院是由共和黨人主導,該法案很有可能通過。但是,佛州州長史考特(Rick Scott)反對武裝老師,不過他尚未表態是否會拒絕該法案。
註1:
根據維基百科,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指的是特定某些類型的槍枝,依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有著可替換彈匣及步槍槍托(pistol grip)的半自動槍枝,有時消焰器、滅音管也會被納入。
1993年曾通過《聯邦攻擊武器禁令(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 AWB)》,美國司法部當時說,「整體而言,攻擊武器是有著大彈藥補充的半自動槍械,設計並配置來用以快速發射及戰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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