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波士頓台北經文處長賴銘琪今天代表交通部與麻州交通局監理處副處長Craig Coldstream簽署修訂駕照互換協議,台灣人在麻州申換免試駕照將擴及27個監理所。
據《中央社》報導,這次修訂協議將自今年1月16日生效,凡年滿18歲持中華民國有效普通小型汽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居住麻州且具美國一年或以上效期簽證的台灣人,可以免除筆試或路考,在麻州所有監理所直接申換駕照。
基於互惠原則,只要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居留期限超過一年的麻州有效小型汽車(D類)或機車駕照持有人,亦可檢附相關文件免試申換台灣相同類別駕照。
要注意的地方在於因麻州法律不允許同時擁有兩張駕照,在麻州申換駕照後,台灣駕照需要暫時轉交給駐波士頓台北經文處保管。台灣人在返台前,可再持麻州駕照去該經文處換回台灣駕照。
根據外交部網站,跟台灣簽有駕照互惠協定的州包括:德州、馬里蘭州、華盛頓、維吉尼亞州、賓州、夏威夷和麻州等。
資料來源:台灣與美麻州簽署修訂駕照互換協議
留言
(Visited 41 times, 1 visit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