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根警方近來在調查案件時,警察用槍指著11歲的女孩,並向她銬上手銬。
密西根Grand Rapids的警察總長David Rahinsky在星期二的新聞記者會上,表示他看到警用身體相機竟然對一個11歲孩童就像對一個成年人一樣。
「當你在與一個11歲孩童交涉時,這是不恰當的行為。」Rahinsky說。
這起事件發生在12月6日,一名警官正在調查刺傷事件,並前往一棟在Grand Rapids西處的房屋。
當他們在房子外圍檢查時,兩名女性及一名11歲孩童走出房子。警方原先用槍指著他們,然後將他們銬上手銬,一陣子後搜查完畢才釋放他們。
在記者會上,警方釋出40秒的警用身體相機裡的影片。裡面顯示出當警方對11歲女童銬上手銬時,她尖叫大喊:「不要,拜託。」
女孩的母親聽到尖叫後也大喊:「那是我的孩子!」
Rahinsky在新聞記者會上表示:「在這個狀況,我不認為警方表現恰當。」
警方也在星期一發表聲明,表示他們當時對兩名女性和小孩銬上手銬,只是因為他們無法排除是否為嫌疑犯。警方表示當時那兩名女性並沒有武器。
Grand Rapids警方已經對此案召開內部調查。
資料來源:Footage of child being handcuffed ‘makes me physically nauseous,’ police chief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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