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na Group 的一項調查發現,就性騷擾而言,男性和女性對於性騷擾的定義可能不相同。該研究線上調查超過1,000名美國人「你認為什麼是性騷擾?」。
調查發現,91%的女性和83%的男性認為「強迫他人性交」符合性騷擾。而有24%的男性認為擅自裸露隱私部位不算性騷擾,30%的男性認為對某人身體發表性評論也不算性騷擾。近一半的男性認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推擠某人並不構成騷擾,但70%的女性不同意。
研究小組並沒有提供詳細的解釋,為什麼調查者可能會有那樣的選擇。但是,可以想像調查的措辭可能有點複雜。例如:一些人可能會認為針對某人或凝視某人的行為應該被定義為騷擾,而不一定是性騷擾。
在一些情況下,被訪者認為「性騷擾」的分類不夠明確,有些行為應該被認定為「性侵犯」。
可在這裡閱讀完整調查結果。
資料來源:1 in 4 men don’t think exposing themselves constitutes sexual harassment, survey fi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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