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健保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網友在國會公共政策平台上提案「長年旅居國外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能成為納保對象」,幾天內得超過8000多人附議,主管機關需於2018年1月16日前回應。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設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提案者寫出:「然而,近年來本國有愈來愈多富足的人,長年旅居國外,只有在想要使用台灣便宜的醫療資源時,才會回來台灣。」
衛福部傾向大幅限縮「停保制」,未來僅有失蹤人口、因公駐外和遠洋漁業者可以停保。
依照目前的停保規定,納保人計畫出國半年以上,可選擇繼續繳納保費或申請停保,出國期間不繳保費;後者只要在出國滿兩年之前回到台灣,就不會被除籍退保,申請復保後馬上享有健保資源,長期以來引發爭議。
健保署統計,每年平均15萬人申請停保,復保人數也差不多,短時間內回國恢復健保、出國又停保的人約6萬人,其中4萬多人在回台期間曾就醫。
健保收入3.1億元,實際醫療支出2.82億元,但實際花費比例比一般民眾多,不少人批評這些旅居國外者佔用健保資源。
資料來源:公共參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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