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為在 1976 年綁架了一整校車的孩童和司機,並將他們活埋的男子,在坐了 40 年的牢後,獲得了假釋的機會。
在假釋機會被否決 17 次後,今年 70 歲的伍德斯(Frederick Woods)在加州州立監獄提出的假釋申請,於上週五通過了。而且,他的假釋獲得了兩名倖存者的支持。
「我相信你已經為你犯下的罪服刑了足夠的時間。」倖存者帕克(Larry Park)表示,不過「我擔憂你可能對金錢上癮」,建議伍德斯考慮接受治療。另一名倖存者支持者為黛麗(ebecca Reynolds Dailey)。
反對伍德斯獲得假釋的倖存者海德(Jennifer Brown Hyde)則認為,伍德斯還沒有為罪行作出完整的補償。「他應該要做得更多。」海德表示,「支付給部分倖存者的和解金是不足的。這些錢可以支付一些療程的費用,但不足以買一間房子。」
伍德斯和他的兩名共犯,理查(Richard Schoenfeld)和詹姆斯(James Schoenfeld)兄弟,在 1976 年 7 月 15 日於加州喬奇拉(Chowchilla)綁架了校車上的 26 名孩童和司機。喬奇拉是一個位於舊金山東南方 125 英里的小鎮。
三人將 27 名人質帶至 100 英里遠的利佛摩(Livermore)後,將所有人放到一輛移動中的卡車裡,並將他們活埋。同時,三人向加州教育局要求給付 500 萬美元,這起事件被認為是美國史上最大宗的綁架案。
被活埋的孩子年齡介於 5 至 14 歲之間。幸好,孩子們和司機在 16 小時後,成功挖出了一條活路。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已故的法官父親紐森(William Newsom)在 1980 年免去了三人的無期徒刑,讓他們有機會獲得假釋。理查在 2012 年被釋放,詹姆斯則在 2015 年獲得假釋。
伍德斯在週五的假釋聽證會上,為自己的罪行道了歉。「我對於受害者們感到同情,我當時沒有這種感受。自那之後,我的性格已經有所改變。」伍德斯表示,「我當時 24 歲。現在我完全了解我所導致的恐懼和創傷。我對這極其惡劣的行為負起全責。」
假釋聽證會會在 120 天內定案,接著此案會被呈交給加州州長紐森,州長可在 30 天做出決定。
資料來源:USA Today-Man who buried school bus full of children for $5 million ransom approved for par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