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國會山報》(The Hill)報導,有兩名知情人士透露,美國總統川普正考慮對出生公民權採取行政措施,以作為他任期最後幾週內的目標。
出生公民權是一項政策,任何出生於美國的人,都能立即獲得美國公民身分,無論其父母是否具有美國公民身分。
出生公民權受到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保障,部分內容為:「所有於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的人,皆是美國及他們所居住國家的公民。」 – 超過 30 個國家(大部分在西半球)都擁有出生公民權。
美國副總統當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即為以此方式得到美國公民身份的一個例子。1964 年,當她於加州出生時,她的印度籍母親和牙買加籍父親還不是美國公民,但她成為了一名美國公民。
自 2016 年總統大選以來,川普一直公然反對出生公民權。2018 年,在與新聞網路媒體 Axios 的訪談中又再次提出了這個議題。他表示,他可以發布行政命令,以終止這種做法。
然而,2018 年新聞網站 The Intercept 報導表示,「這是一個被保守派和自由法學者的壓倒性共識所拒絕的想法。」寫入憲法的法律,僅能透過新的修正案來終止。
多年來,對於出生公民權的反駁表示,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一直被曲解。
美國移民改革聯盟(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政府關係主任霍曼(RJ Hauman)對《國會山報》表示:「《第十四條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顯然旨在保證被解放的奴隸將被適當地承認為美國公民。」此聯盟為反移民非營利組織。
「此條款的基本濫用為,在美國出生的非法外國人子女自動被承認為美國公民,更不用說是那些僅僅是來到美國土地生孩子的人了。」
極右派智庫「克萊蒙特研究所」研究員伊斯特曼(John Eastman)也發言反對《第十四條修正案》中對出生公民權的保護。
伊斯特曼長期聲稱,《第十四條修正案》中的一項內容排除了出生公民權 – 「受其管轄」。2018 年他告訴 Axios,此句意指某人要在出生時獲得美國公民身分,其父母必須對美國有充份的政治忠誠,即持有綠卡或為美國公民。
但是,霍曼和伊斯特曼的想法和理念並非標準。根據The Intercept 表示,已故的最高法院法官,也是美國最高法院中最保守法官之一的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於 2004 年駁斥了伊斯特曼的理論。
根據《國會山報》的報告,川普政府意識到,若他們通過此議題的行政命立,將立即在法庭上受到挑戰。根據《國會山報》及熟悉該計劃的知情人士表示,他們希望得到《第十四條修正案》是否保護出生公民權的裁決。
週六,白宮發言人茱德·德埃爾(Judd Deere)在接受《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採訪時發表了以下聲明:「自川普就職以來,他從未迴避利用他合法的行政權推進大膽的政策,以及履行他對美國人民所作的承諾,但我不會對潛在的行政行動進行臆測或評論。」
資料來源:Trump considers targeting birthright citizenship with executive order in his last weeks in office, report says
擬廢除「出生公民權」 川普欲搶在下台前發布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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