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葛文·紐森(Newsom)宣布,有鑑於加州正面臨全州史無前例的 COVID-19 案例激增趨勢,正在對經濟活動「緊急煞車」。目前加州 58 縣中,已有 41 縣(約佔該州人口的 94 %)轉移至位於最嚴格的「紫色」防疫層級。可參考:加州疫情飆升 58縣中已有41縣達最嚴格「紫色」防疫層級
這意味著動物園、電影院和宗教場所僅提供戶外服務,而購物中心和沙龍僅允許於室內營運,但容納人數限制為 25 %。完整的防疫層級系統可由此查看。
REMINDER: CA, you are now REQUIRED to wear a mask in public spaces.
— Gavin Newsom (@GavinNewsom) June 19, 2020
We’re seeing too many people with faces uncovered. Wearing a face covering is critical for keeping people safe and healthy, keeping businesses open and getting people back to work.
Do your part. Wear your mask.
洛杉磯市市長艾瑞克·賈西迪(Eric Garcetti)也在案例數激增的情況下採取行動,擴大移動檢驗計劃,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AX)設立測試站點,並期望在聖費爾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東北處開設 Super Walkup 測試站點。
正如 NBC 新聞週二的數據所顯示,全美 50 州、華盛頓特區、美屬維京群島和關島,在過去 14 天內的新冠病毒案例皆有增加。在美國其他地區,數字的激增並不罕見。
伴隨著所有的變化,有些人可能會感到疑惑 – 那麼我什麼時候必須戴口罩呢?而誰又可以不需要佩戴口罩呢?
以下是加州公共衛生署(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及該州針對口罩所提出的指導方針。
當出門在外時,若跟不與自己同住的人在 6 英尺(1.8 公尺)以內的距離,則必須佩戴口罩。
加州公共衛生署及該州建議,除非是適用以下豁免權之一的人,否則皆必須佩戴口罩,更多資訊可參考此連結。
在以下特定情況,個人可無需佩戴口罩:
- 獨自一人或僅與家庭成員一起在汽車裡。
- 獨自一人在辦公室或房間內工作。
- 積極飲食的人必須與非同一家庭或同住所的人保持至少 6 英尺(1.8 公尺)以上的距離。
- 在戶外並與非家人的人保持 6 英尺(1.8 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這類的人必須隨時攜帶口罩,並在與非家人的人距離為 6 英尺(1.8 公尺)以內時戴上口罩。
- 必須暫時拿下口罩才能獲得鼻子或臉部服務的人。
- 需要佩戴呼吸防護裝置的工人。
- 其他由加州公共衛生署指導方針特別豁免戴口罩的人。
以下的人可免於佩戴口罩:
- 2 歲以下的人。由於有窒息的危險,這些年幼的孩子不需要佩戴口罩。
- 有健康狀況、精神健康狀況或殘疾人士可免於佩戴口罩,包含了有醫療狀況的人,佩戴口罩可能會阻礙呼吸,或是昏迷、無行為能力或其他在沒有協助下無法自行拿下口罩的人。這種情況較罕見。
- 有聽力障礙的人或是與有聽力障礙者溝通的人,對他們來說,溝通必須看到嘴型是很重要的。
- 由當地、州、聯邦機構或工作場所安全準則所判定,佩戴口罩可能會有風險的工作者。
不要將口罩戴在鼻子下或在下巴上。該州表示,口罩只有在同時覆蓋住兩種呼吸的方式才會有效。
資料來源:Wearing Masks Outside Your Home is Mandatory in California. Here’s When You Can Take it 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