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在紐約租房子的人,都會透過房屋仲介來尋找適合的物件。如果順利成交的話,仲介費(broker fees)通常就是一年租金的 15% 左右,必須在入住前一次繳清。
有時候,即使是房客自己在網路上找到租屋處,卻還是得付一筆仲介費。根據租屋網 StreetEasy 統計,紐約市去年大約有 45% 的出租房屋,都已先在房租內包含了仲介費。
不過,紐約市有關單位於週二通過了一項將於下週三生效的新法,讓房客可能可以不用再付仲介費了。這項旨在保護房客的法規,規定房客在申請租屋時,含背景檢查及信用評分檢查費用在內,不得被收取超過 20 美元的費用。此外,保證金最多只能收取一個月的房租。
根據新法規定,房屋仲介還是可以收取手續費,但這筆手續費必須由房東支付,除非是房客特別請仲介幫忙找屋的。以一個月 2,500 美元的房租為例,若以 15% 仲介費來計算,仲介原應能向房客收取 4,500 美元的費用。但在新法制度下,這已超過 20 美元的門檻,等於變相禁止房屋仲介向房客收取仲介費。
這項新法很快地就引起了許多房東和房屋仲介的不滿。紐約房地產委員會(Rebny)還馬上揚言要上法庭提出告訴,並鼓勵委員會的成員們出來抗議。
而房屋仲介們也警告,這項新法可能會讓房客的每月房租上升,因為大多數的房東都會想把仲介費轉嫁到房租上。「這麼做的意義是什麼?」房地產公司銷售主管安汀(Jared Antin)表示,「如果是想降低房客支付的費用,那這麼做只是改變了付錢的時間,改成每月支付。」
而提倡房客權利的人士及團體則讚揚了這項新法,認為這讓不公平的房地產市場有了轉變。「這是很重要的房客保護措施。」房客權利組織「Tenants PAC」會計麥基(Michael McKee)表示,「房仲一直以來都規避了很多事情,現在終於能約束他們了。」
資料來源:New York Times−Surprise for New York Renters: No More Broker 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