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一名黑人男子在聯合廣場對一群白人毆打,因為他對白人十分憤怒,這名受害者被打之後,頭撞到地板上倒地不起而死亡,這名黑人男子也在星期二被判處25年徒刑。
7月初,曼哈頓最高法院的陪審團將40名歲Lashawn Marten定罪為殺人罪、毆打和企圖襲擊。Marten是紐約紐堡市一名本地人,也被稱為Martin Redrick,十年來一直受到精神分裂症的治療,並在1997年曾有襲擊他人的犯罪紀錄。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Cyrus R. Vance Jr.在一份聲明中說:「由仇恨和偏見引起的街頭暴力尤其不可原諒。」
但是,Martin的律師Michael J. Croce認為應該向他的客戶展示一些憐憫,因為他的客人住在為弱智無家可歸的人的住所。他說,當他攻擊受害者之前,Marten處於精神分裂症的崩潰之中,而Marten先生已經停止服藥了。當天,他仍然在幻想與受害者在一場象棋比賽中戰鬥。
然而,法官根據資料指出Martin多次拿到控制精神分裂的藥物而拒絕服用,因此「當你離開你的藥物時,你就對社會有危險。」
資料來源:Man Sentenced to 25 Years for Hate-Crime Killing in Union Squ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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