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數個擁槍團體集體起訴加州,挑戰加州禁止21歲以下守法成年人禁止購槍的新規定。他們認為18到20歲的青年已是成年人,有合法的權利可以購槍。
星期一,擁槍團體針對多項加州法律提起訴訟,包括因去年佛州帕克蘭道格高中大規模槍擊案後民主黨參議員 Anthony Portantino 推出的一項法律。Portantino 當時說:「作為一名女兒也在讀高中的父親,在佛羅里達州的事件後,我認為這是我身為父母和立法者的責任,努力讓我們的學校更安全。」
該法將擁長槍的合法年齡增至21歲,加上之前的法律也限制手槍購買者需21歲以上。訴訟中的原告包括兩名21歲以下的加州人,他們表示除了年齡之外,他們滿足其他槍枝所有權的規則,要求法院宣布兩項法律違憲。
代表擁槍團體的律師 John W. Dillon 告訴洛杉磯時報:「一旦人們年滿18歲,他們就是法律認定中的成年人。守法的成年人有權充分行使他們的基本權利,包括第二修正案中為所有合法目的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在狩獵或運動時。」
對此,Portantino 在週二的聲明中回應,酒精和煙草等產品的年齡限制已被證明可有效減少傷害青少年,並且應以同樣的方式考慮槍支購買這個議題。Portantino 在聲明中寫下:「我非常憤怒,因為有些人既然想要努力打擊這個非常明智和適當的法律,來使我們的孩童處於危險之中。」
同時,擁槍團體也對加州近期的新規定提起訴訟,該規定要求對所有彈藥銷售進行背景調查,引發槍枝擁有者及銷售者不滿,他們認為這樣只會複雜化買槍的過程,讓守法的公民更難購買彈藥、人們希望行使第二修正案權利需要更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