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項最近通過的新法,內華達州從明年 1 月 1 日起,即使員工在職前藥物檢測中被驗出有大麻反應,大多數的雇主也不得以此為理由辭退員工。
不過,在這項新法規定中,還是有幾個職業為例外,例如:醫護人員、消防員,或是工作上必須開車的人。還有,如果員工食用大麻會「導致他人安全受到威脅」的話,雇主還是能拒絕雇用他們。
內華達州在兩年前就已經讓娛樂用大麻合法化,而這項於今年 6 月 5 日由內華達州州長西蘇拉克(Steve Sisolak)簽署通過的新法,將讓內華達州成為全美第一個針對職場藥檢訂定如此法律的州。
此外,根據新法規定,若雇主要求員工在上任 30 天內繳交一份藥物檢測報告,員工也有權對第一次的藥物檢測結果提出質疑。若員工對結果有所疑慮,雇主必須將由員工付費進行的第二次藥物檢測結果列入考量。
每個州對於職場藥物檢測的政策都不太一樣,不過一般來說,每家公司都必須事先告知求職者或員工他們的相關規範。
紐約市議會在今年四月也通過了一項類似的法案,禁止雇主對求職者做大麻檢測。而緬因州也不准許雇主、學校或是房東歧視使用大麻的人,不過緬因州對於職場上的藥物檢測並沒有明確訂定法律。
根據奎斯特診斷公司(Quest Diagnostics)統計,在 2018 年,全國大約有 2.8% 的職場毒品尿液篩檢是呈現出有大麻反應的。該公司指出,大麻是最常被偵測到的非法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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