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尼亞州一名過世的狗主人生前立了遺囑,說她希望自己的狗在她過世後可以被安樂死,這樣她們就能葬在一起。然而,此舉已經在網路上激起一片激烈論戰,有人批評狗主人非常自私,但也有寵物主人認為可以理解她的作法。
殯葬業者司畢艾吉(Larry Spiaggi)表示,今年 67 歲的湯普森(Anita Cullop-Thompson)在過世前,曾在遺囑裡要求她養的健康混種西施犬艾瑪(Emma)也必須和她一起下葬。「她非常疼愛她的寵物。」湯普森的訃聞裡如此寫道。
在湯普森於 3 月 8 日在家中過世後,艾瑪就被帶到切斯特菲爾德(Chesterfield)動物收容所安置,而遺囑執行人(executor)直到 3 月 22 日才來帶走牠。「收容所的員工希望,遺囑執行人可以把艾瑪簽字轉讓給收容所,這樣牠之後就可以再被領養。但遺囑執行人還是婉拒並帶走牠了。」切斯特菲爾德警方表示。
之後,艾瑪被送至一間當地的獸醫診所進行安樂死,遺體隨後被送到寵物火葬場火化。艾瑪的骨灰最後被放在骨灰罈裡,交還給負責管理湯普森資產的人。
「這是一個讓人心碎的情況。雖然我們不知道事情細節,但一般來說,我們並不鼓勵在有其他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將健康且可供他人領養的動物安樂死。」美國人道主義協會副主席尼可斯(Amy Nichols)表示。
不過,由於寵物在維吉尼亞州是被視為是一種資產(property),所以要求你的寵物在你過世後被安樂死,其實是不違法的。「只要你不觸犯虐待動物罪,你就有權利自由處置自己的資產。」來自動物法律保護基金的萊伯曼(Matthew Liebman)説。
而且,如果收容所當時拒絕將艾瑪交出去,其實遺囑執行人是可以向收容所提告的。該州目前已經有至少四件類似的案件正在法庭中審理。
此外,根據維吉尼亞州法律規定,寵物是不能和人類葬在同一個墳墓、教堂地下墓穴或壁龕裡的。如果公墓想要埋葬寵物的話,只能葬在一個有清楚標示且隔離開來的區域裡。
資料來源:USA Today−Why was a healthy dog euthanized in Virginia? Her deceased owner asked for it in her 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