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法官的判決,高容量彈匣的槍枝在加州應將合法,該法官援引了一個家庭受到入侵的案例,該家庭的一名女性使用高容量彈匣武器,才能殺死襲擊者免於殺害。
「個人自由不是過時的概念。」總部位於聖地亞哥的美國地方法官Roger Benitez寫道。他稱該州禁止擁有任何藏有10發以上子彈的高容量彈匣這樣的法律是違憲的。
自2000年以來,加州法律禁止購買或銷售此類高容量彈匣,但在此之前獲得這些高容量彈匣的民眾可以保留。全國步槍協會(NRA)曾在加州提起訴訟,禁止購買高容量彈匣侵犯第二修正案的攜帶武器的權利。NRA和加州步槍的律師Chuck Michel表示,法官的最新裁決可能會大大打擊二十年來施行的此禁令,允許個人合法地獲得高容量彈匣。
司法部長Xavier Becerra在聲明中表示,他的辦公室「致力於捍衛加州的槍法常識」,並正在審查該決定並評估其後續步驟。加州法律的目標是阻止大規模槍擊事件,Becerra此前列舉的是在聖貝納迪諾14死、22傷的恐怖襲擊。但是,共和黨總統小布希任命的法官Benitez稱此類槍擊事件「非常罕見」,同時強調搶劫、強姦和謀殺才是日常所見。
然而,Giffords防止槍支暴力法律中心的律師Ari Freilich 批評法官「深深地與社會脫節,他竟然認為大規模槍擊事件在這個國家是一個『非常小』的問題。」
Benitez裁定,根據美國憲法,持有10發以上的高容量彈匣是「武器」,加州法律將擁有這些高容量彈匣的民眾認為是犯罪的行為,但擁有高容量彈匣的通常都是守法及維護自己家園的公民。Benitez斯描述了三次闖空門案,其中兩次以女性受害者都是將子彈用完為止來保護自己。
高容量彈匣禁令在2016年立法,該提案得到了當時選民的支持。州長Gavin Newsom在聲明中批評了法官的裁決。「這位地方法院法官未能堅持禁止高容量彈匣,這是不可原諒的,對我們的社區來說是危險的,並且違反了既定的判例法。」州長說。「我非常不同意法庭的評估,且大規模槍擊問題非常嚴重。我們對公共安全和捍衛槍支安全法的承諾仍然堅定不移。」
資料來源:High-capacity gun magazines to remain legal in California, judge 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