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6 月,最高法院針對南科他和 Wayfair 一案裁定,各州政府可向遠距零售業者徵收銷售稅(sales tax)。
在過去,若是網路零售商在當地並無實體店面,就不需要被收銷售稅,6 月的判決結果翻轉了這項政策。
目前,美國有 31 個州要求州外的零售商必須付銷售稅,部分政府的規定將從 2019 年生效。隨著 2019 年逐漸來臨,對於從其他州購物的消費者,許多網路零售商開始加收銷售稅或是準備加收。
僅有 5 個州並沒有收消費稅,分別為新罕布什爾州、德拉瓦州、孟太拿州、俄勒岡州、阿拉斯加州,不過阿拉斯加部分行政區域仍有收。在這 38 個州以外的地區尚未通過相關法規。
銷售稅規定
大多是依循南科他的規定,若網路零售商在先前或目前的年度,收入超過 10 萬美金或是在該州有超過 200 次交易,就必須加收銷售稅。
若該公司達到了其中之一個標準,就必須在下一個月份的第一天開始收銷售稅。舉例而言,若是公司在 5 月 8 日達到標準,銷售稅就從 7 月 1 日開始生效。
資料來源:USA Today – Internet sales tax collection laws gradually taking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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