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ut已經對丹佛的競爭對手Smashburger提起訴訟,指控Smashburger 「Triple Double」侵犯In-N-Out漢堡商標的快餐連鎖店。
In-N-Out指控了Smashburger的商標侵權,律師表示「Triple Double可能會混淆和誤導大眾去買,因為跟In-N-Out的『Double-Double』和『Triple-Triple』漢堡名稱太像,會傷害我們的商標。」以Irvine為基地、已開69年的In-N-Out分別在1963年和1966年分別註冊了這個商標。
Smashburger在2007年開設了第一家,10年來,該連鎖店在全球開設了376家餐廳,在加州開設了36家餐廳。它在7月中旬首賣了「Triple Double」。Smashburger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Tom Ryan在7月的新聞稿中說,「這將是Smashburger新的招牌菜單項目」。
Ryan在周二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坦白說,受到關注讓我們感到非常滿意,因為In-N-Out已經給了我們的Smashburger的Triple-Triple…Triple-Triple漢堡顯然受到客戶的歡迎,而且不能在任何In -N-Out的店裡買到。」
In-N-Out作為南加州漢堡餐廳開創者。它已經傳播到五個州,西部和西南部有326家餐廳。
資料來源:Burger battle: In-N-Out suing Smashburger over ‘Triple D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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