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目前大約有超過7,000人沒有永久居所。他們每天都面臨許多難處,像是試著在街上生存、白天工作晚上睡收容所或帳篷,或是和毒癮及心理疾病對抗,而且他們總是在擔心今晚能睡哪裡。他們的生活艱難得難以想像,但他們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是哪裡走錯了?
舊金山紀事報(SF Gate)訪問了12名來自各行各業、各種年齡層的男女遊民,以了解他們的故事和經驗。
「你是怎麼變成無家可歸的?」
大多數受訪的人都表示他們是因為面臨健康問題、心碎的打擊,還有壞運氣。
「我被酒駕車輛給撞到。我當時正要從加州去紐約拜訪我媽媽,結果卻發生了車禍,還昏迷了10個月。我因此對止痛藥上癮。我可以和我媽媽一起住,但我不想要麻煩她。」48歲的Keith說。家鄉在紐約的Keith已經斷斷續續在街上住了17年。
「我本來住在加州的Pacific Heights,而且有著一份很棒的工作。可是後來我流產了,向公司請了長假。」45歲的Shondi說,她已在街頭生活兩年。
「這很複雜。我的兒子被殺了。我失去我的工作。我後來因為一場意外在獄中待了一年。我當時在開車,沒有酒駕,可是撞到了一台卡車。我和我太太本來有個家,但我們離婚後不得不把它賣掉。」已經當遊民20年的58歲Juan表示。
「那是因為一場車禍,而我的髖部因此毀了。」59歲的Annette說。
幾乎所有受訪的人都難以找到工作和房子
「我在舊金山做過很多工作。我在聯合廣場附近當過牙醫助理,但是很難一邊工作一邊露宿街頭。現在,我沒有工作也沒有錢。我正在找工作,也在安置住所的候補名單上。」26歲的Stephanie説。
「當時發生了一場滑板的意外。我的腦部流血,無法移動肩膀。我原本在建築業工作,但現在我無法再做那類的工作了。我試著住過收容所,但是那裡比監獄還糟,混雜了瘋子、罪犯和有毒癮的人。很噁心。我有一台小箱型車,那比收容所還好。我想要工作。我今天在車廠就有一場面試。」49歲的Elliott表示。
「因為我爸媽退休而且搬走了,而我無力負擔住宿的費用。我從19歲起就無家可歸。我有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我還是青少年時,在街上被打得很慘。我之前對冰毒上癮,現在戒掉了。我知道毒癮是什麼樣子,而我不想再回到那個狀態了。」已經無家可歸15年的34歲James説。
很多人都談到了失去工作和離婚
「離婚。當我娶她時,我們一起搬進了她父母的房子。當我們離婚,我只能搬出來。」54歲的Raymond說。
「我結婚後在倉庫工作,可是後來被資遣。事情環環相扣。」60歲的Danny表示,她已經在街上生活了8年。
「我被資遣。我原本住在喬治亞州,做著建築相關的工作。」在街頭生活超過30年且已58歲的Rickey説。
有些人可以選擇住進房子,卻選擇露宿街頭
「我把自己從象牙塔裡趕了出來——我媽的房子。有很多人在街頭生活,而我選擇加入他們。我媽媽和我相處得很好,但我無法忍受她老公。我一個禮拜會去拜訪我媽一次,但不想住在那裡。我媽經營進出口生意。我永遠不知道我真正的父親是誰。」現年已62歲的Wes説。
「我在海軍陸戰隊待了16年。我可以申請給退伍軍人的協助,但我不想要,因為這等於給我自己貼標籤。我不相信我們的政府。我不想要那種房子。我在29歲就買了自己的房子,總共買了兩間,兩棟分別給了兩個前妻。但我的妻子出軌,所以我申請離婚。這就是為什麼我開始露宿街頭。」59歲的Dwayne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