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a Zzyym 在出生時沒有明顯的性別特徵,並被分為性別酷兒(nonbinary),非男性也非女性。他在申請護照時,要求以「X」作為性別標注,遭到拒絕,他於 2015 年起訴。
法官在 2016 年命令國務院再重新考慮。Zzyym 於是重新申請,並拒絕選擇任何一個性別選項,覺得不能代表事實,國務院在 2017 年再次拒絕申請。
星期三,美國法官 R. Brooke Jackson 判定,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對於拒絕申請護照的解釋並不合理,強迫 Zzyym 選擇其中一邊的性別是抽象且任性的。
對於國務院的解釋,包括這會使驗證申請者身份、根據資料庫判定合格的程序變得複雜,法官予以駁回。法官認為,有適當理由的情況下,國務院可以合法拒絕護照申請,但是由於內部政策沒有考慮雙性人的存在,這並非是個適當理由。
不過,該法官的判決僅適用於 Zzyym,不過提倡者表示,他們希望該判決能夠引領擴展聯邦對於性別選擇的分類。
資料來源:Miami Herald – Judge: US can’t deny passport over refusing to pick 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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