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洛杉磯市議會一致通過第一個電動滑板車共享的法規。建立了一年的計畫,允許任何公司申請許可證,可以停放最多 10,500 台電動滑板車。
這項臨時的法規,讓運輸部的官員在議員核准永久計畫之前,有時間擬定對應的政策。
電動滑板車的討論
在洛杉磯及美國其他地區,Bird 與 Lime 這兩間電動滑板車共享公司興起,引起了許多討論。
雖然提供了嶄新有趣的方式在城市內穿梭,但也帶來了停車的混亂,以及在擁擠人行道上不注意的滑板車車主。
這項計畫,同時開放共享腳踏車得以停放在洛杉磯街道和人行道,而不用在固定的歸還處。
此外,也規定了每小時 15 英里(1.6 公里)的速限,並要求腳踏車和滑板車直立停放,停放位置在人行道的外邊元,靠近巴士站、停車計時器、廣告看板。
從早上 7 點至晚上 10 點,這些公司有 2 小時的時間移除阻礙公共交通的腳踏車或滑板車,否則將可能會喪失許可證。如果有員工需要去搬離這些交通工具,公司至少需付每小時 28.32 美元。
洛杉磯一年許可證的價格為 20,000 美元,每輛交通工具的執照價格為每年 130 美元,而在低收入地區則是每年 39 元。
公司必須提供關於車輛位置的即時資訊,讓政府官員得以從車輛數量、停車位置制定新規定。並提供可行的手機 app,有多語設置,也應有其他方式能讓使用者以現金租借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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