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紐約一父母上法庭要求不工作的30歲兒子搬離家中,法官判定父母獲勝,指示父母的律師盡快起草驅逐令。
Michael Rotondo告訴法官,他明白他的父母要他離開錯層式牧場房屋,但他認為,身為一名家庭成員,他有權多待六個月的時間。然而,審理法官Donald Greenwood拒絕他的Rotondo的提議,Rotondo表示將會繼續上訴。
他的父母 Mark 和 Christina Rotondo表示,在幾封驅逐信件以及金錢支援被兒子忽略後,就決定提告法院。該家長並沒有在法院提交的文件上寫下他們要兒子離開家的理由。但在先前幾封給兒子建議的信中,確實告訴他需要找到一份工作才行。「Michael,這邊有1,100美元,給你,你可以拿這些錢找到一個住的地方」。2月18日的一封信繼續建議他出售他的音響、一些工具和任何可能獲得金錢的方法。信中寫道:「即使是像你這樣的工作經歷不佳的人也可以找到工作。找一個吧——你必須工作!」信中簽署父母的姓名。
Michael還呼籲記者們在會後在法院外採訪他,他表示,他在父母的房子裡面佔據一間臥室,且沒有和他們說話,也不打算離開家。他說他擁有一個企業,但沒有詳細說明。法官指示父母的律師起草驅逐令,律師表示,會給Rotondo合理的時間搬出家裡。
資料來源:Parents go to court to boot 30-year-old son from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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