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經有至少三個州試著將十八歲以下的婚姻非法化。
非政府組織 Unchained At Last 是個全力抵制強制和包辦婚姻的非營利組織。他們指稱,雖然美國大部分的州都有設定十八歲為最低的合法結婚年齡,每個州都有例外能讓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者合法結婚。
佛州議會上週通過一個法案,限制十七歲為最低合法結婚年齡。這個法案將被共和黨的州長 Rick Scott 簽署。相似的法案在肯塔基州和田納西州也都被通過。
從 2012 年到 2016 年,佛州有超過一千八百個婚姻中有未成年者,其中更有十三到十五歲的青少年。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教授 Eugene Volokh 在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中寫道,超過一半的州都將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設在十六歲,其他則設在十七或十八歲。
保護女性和女孩的慈善組織 Tahirih Justice Center 指出,許多州並沒有合法結婚的最低年齡,有些州更允許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年結婚。舉例來說,阿拉斯加州的法官可以同意十四歲小孩結婚。
2000 年至 2010 年,Unchained At Last 的資料顯示在美國的三十八個州中有 167,000 個未成年人合法結婚。他們估計全國的數量應該有 248,000 個合法結婚的未成年人。這些婚姻通常都是未成年的女孩嫁給大人男性。
世界上有一半的國家將最低合法結婚年齡設在十八歲,有七億個女人和女孩在未成年時結婚。
佛州法案的通過歸功於 Sherry Johnson,在被教會執事強姦後,她在十歲時生下孩子。她說,「若我不被允許結婚、不被允許生小孩、不被允許繼續痛苦下去,我的人生就能改變。」
資料來源:USA Today – Yes, children are still legally able to get married in the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