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佛州男子因兒童色情罪名而被判刑三百三十年。他多次以「性觀光」(sex tourism)的目的至菲律賓旅行,拍攝他和兒童的性交過程,並發佈到網路上,這些兒童最小只有六歲。他從 2005 年開始參與這類旅行,並持續到 2016 年十二月,這時他才被逮捕。
一位佛州男子因兒童色情罪名而被判刑三百三十年。他多次以「性觀光」(sex tourism)的目的至菲律賓旅行,拍攝他和兒童的性交過程,並發佈到網路上,這些兒童最小只有六歲。他從 2005 年開始參與這類旅行,並持續到 2016 年十二月,這時他才被逮捕。